記者從省紀委獲悉,白銀市紀委日前通報了中央巡視組移交信訪件辦理情況。
2014年6月以來,白銀市共受理中央巡視組移交信訪件113件,其中重信28件,需要辦理的85件。白銀市紀委高度重視,及時安排部署,靠實工作責任,認真調查核實。截至2014年12月28日,已辦結76件,正在辦理的有9件,辦結率為89.4%。
85件信訪件中,涉及縣級干部18件,科級及以下干部28件,村干部17件,其他22件。截至目前,已立案21件(結案14件),初核59件(初核了結57件,正在初核2件),談話函詢3件,暫存2件。已給予黨政紀處分17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組織處理7人。
白銀市紀委通報了其中5起問題。分別是:白銀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蘇得程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問題。蘇得程任白銀市第二中學校長期間,2013年白銀市第二中學離退休教育工作者協會賬戶未按正常業務范圍使用,以實物的形式違規發放福利,合計金額為9.6萬元﹔2004年2月至2010年12月期間,其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允許其親屬參與學校零星維修工程﹔2010年在職稱評審工作中存在違規行為。經2014年11月7日白銀區政府常務會議批准決定,給予蘇得程行政記過處分。
景泰縣公安局法醫張秉健失職瀆職問題。2013年9月5日,張秉健為傷者做傷情鑒定時,不認真履行法醫職責,未經核實便原原本本摘抄景泰縣人民醫院病例中的專科檢查記錄,導致傷情鑒定意見書有誤。經2014年8月9日景泰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秉健行政記過處分。
會寧縣太平店鎮聯坪村原監委會主任王具智、黨支部書記李永強、村主任趙國良、村文書朱學明虛報冒領問題。2003年,聯坪村虛報退耕還林面積42.2畝,2003年至2014年共領取補助資金6.9萬元﹔2009年,虛報危房改造戶12戶,領取資金4.8萬元﹔2011年修梯田時,村“兩委”研究,每畝地向農戶收取50元,共收取資金6.2萬元,其中3.5萬元用於村組道路維修,剩余資金用於辦公經費、招待費等支出。經2014年10月25日會寧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具智、李永強、趙國良、朱學明4人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
靖遠縣北灘鄉東灘村黨支部書記王維仁非法轉讓土地和參與賭博問題。2008年5月,時任村主任的王維仁與村黨支部書記辛某、副書記張某等人以口頭協議的形式,將10畝國有土地以12000元的價格轉讓給村民。轉讓費用於購置村委會辦公用品和硬化村委會院子。2010年4月7日下午,王維仁因參與賭博,被縣公安局查獲並罰款500元。經2014年10月16日靖遠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維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平川區黃嶠鄉玉灣村黨支部書記馮得軍、村主任李彤虎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03年至2007年馮得軍任村主任期間,玉灣村各項收入68.61萬元,支出68.11萬元。上述收入均未納入村級財務賬戶,全部支出均以現金形式“坐收坐支”。2011年至2013年馮得軍任村黨支部書記、李彤虎任村主任期間,玉灣村各項收入130.30萬元,支出128.5萬元。上述收入也均未納入村級財務賬戶。其中55萬元經村委會研究,存入李彤虎的個人銀行卡,公款私存,全部支出也以現金形式“坐收坐支”。經2014年11月7日黃嶠鄉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馮得軍、李彤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者呂寶林)

| 相關專題 |
| · 地方要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