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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尖科研人員為什麼成了學界“老虎”

王麗麗

2013年11月26日07:24   來源:檢察日報

學術大佬貪污科研經費 張浩/漫畫

■今年以來,學科帶頭人、知名教授、系主任——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頂尖科研人員,接連傳出因貪腐被調查的新聞,暴露出科研經費分配、使用與監管中的諸多薄弱環節。

■依法加大對學術腐敗的懲治力度,對任何擠佔挪用科研經費現象都實行“零容忍”,並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和查處。

由於國家在科研經費上大量投入,一定程度上使高校、科研院所成為巨大經濟實體,而腐敗就在昔日的一方淨土滋生蔓延。

10月29日,北京市某知名高校教授張某貪污案被提起公訴,這名47歲的工科教授因涉嫌貪污科研經費出庭受審。

他是在10月24日科技部部長萬鋼等回答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家財政科技資金分配與使用情況的專題詢問后,記者所查到的一名因貪污科研經費而走上被告人席的教授。

名學者

接連被曝貪佔經費

清淨的象牙塔,貪腐犯罪隱匿在何處?

近年來的情況顯示,起初不斷進入反腐視線的,是校長、院長、會計、統計員、管理員、採購員,這些人身處高校中各類管理、行政崗位。而像“自然科學基金會會計貪污公款2億隻為討好情人”的新聞報道,就曾在2004年轟動一時。

北京市海澱區是我國高校、科研院所最為密集的區域,有39所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中國科學院41個研究所。海澱區檢察院反貪局統計2005年至2012年立案偵查的高校與科研院所職務犯罪情況,發現涉罪人員遍及圖書館、博物館、餐飲部、制服房、留學生辦公室、裝備處、財務部、教材科、外賓招待所、加油站、車隊、衛生科等40余個部門。

不過,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學術大腕、學科帶頭人、知名教授、系主任,甚至是候選院士——這些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科研人員,尤其是學術界的大佬、知名教授在全國范圍內不斷傳出被查消息。

今年元旦前夕,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判處中國科學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原主任段振豪有期徒刑十三年。

案發前的2011年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該年度候選院士名單,源於他在地球科學領域研究成果顯著,在國際上影響較大。他是國際地球化學最高獎(哥德斯密特獎)評委,國際重大科學計劃(地球深部碳探測)共同主席。

2011年7月,段振豪虛報冒領差旅費,涉嫌貪污,中國科學院監察審計部門核實后將其移交司法機關。據報道,2002年至2011年7月間,段振豪擔任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計算地球化學及其應用學科組組長,負責科研項目的立項申請、項目執行直至結題驗收全過程。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認定,段振豪和他的秘書車春蘭使用虛假票據報銷差旅費、復印裝訂費、租車費、勞務費,騙取科研經費100萬余元。段還偽造虛假開發合同,使用虛假票據報銷,騙取科研經費5.85萬元。段振豪被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段振豪上訴后,北京市高級法院終審維持了原判。

在段振豪領到一審判決后不久,據權威媒體報道,今年3月,又一位學術大佬、原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水環境研究院院長陳英旭走上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的刑事審判法庭。

陳英旭是中國水環境治理領域的知名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擔任過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顯示,陳英旭出事,源於他2008年正式接手的“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綜合整治技術集成與示范工程”(以下簡稱“苕溪課題”)。“苕溪課題”隸屬於迄今為止我國資金投入總量最大的環境科研項目“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苕溪課題”總經費高達3億余元,其中國家撥付經費1億余元。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陳英旭用自己課題總負責人的身份,將關聯公司列為課題外協單位,再通過授意關聯公司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余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佔為己有。如果這一指控被認定,將可能創造貪污科研經費的新紀錄。

而文章前面所提到的張某,貪污經費手段也與前述兩位大牌教授如出一轍,一是用虛假發票報銷,二是編制假合同、假預算套現。

生態鏈

師生、助理、會計一起腐敗

參辦過“象牙塔”內多起貪賄犯罪的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羅猛告訴記者,科研經費大量投入使高校、科研院所成為巨大經濟實體,腐敗在昔日的一方淨土滋生蔓延。

在我國,以課題項目制組織科研的模式運用普遍,隻有申請課題成功,才能獲得經費資助。由資深教授、學科帶頭人等擔任的課題組長,在科研項目申請和科研活動中起到了核心作用,不少課題組長一人對課題的人財物說了算,在粗放的監管體制之下,其權力過於集中極易導致腐敗。

和段振豪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車春蘭,是中科院的一名學科組秘書。車春蘭不僅幫助段振豪使用虛假票據報銷差旅費、復印裝訂費,還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使用虛假票據報銷租車費、勞務費、差旅費,騙取科研經費17.85萬元。

陳英旭利用自己課題總負責人的身份,將關聯公司列為課題外協單位,再通過授意關聯公司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套取科研經費。而兩家關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系陳英旭的博士生楊尚源、王雲龍。

羅猛告訴記者,海澱區檢察院此前查辦的一起科研腐敗案,課題組負責人谷某曾任林科院林木種質資源研究室主任,兩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谷某與相關協作單位簽訂虛假“子課題協議”,將節余的課題經費先撥付給子課題承擔單位,再從相關單位變現后返回,共獲返款80余萬元,用於課題組報銷一些日常工作中不方便開支的消費,以及作為福利費用分給課題組成員。

圍繞科研經費與課題負責人,一些教師、學生、會計、科研助理等形成了隱秘的腐敗生態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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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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