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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維持原判 房姐獲刑三年

目前無証據顯示購房款來源違法 辦理多個戶籍在當地並非個案

2013年11月01日08:05   來源:北京晨報

原標題:二審維持原判 房姐獲刑三年

10月31日,龔愛愛在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法庭上。新華社發

 

一審被判3年,二審維持原判。10月31日,“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案件審判終結,但輿論的余波並未完全平息。坐擁北京44套房產、被冠名“房姐”的龔愛愛,其房產問題一直在公堂之外撥動著人們敏感的神經。兩次審判后,人們對“房姐”案仍有一些疑問待解。

焦點一

房姐為何罪不涉房?

作為終審判決,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涉及“房姐”的44套房子。記者就此採訪了負責調查此案的專案組。專案組表示,經過對龔愛愛購房及資金來源的調查了解,未發現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

據了解,專案組通過調閱龔愛愛的購房合同、租賃協議、交易記錄、銀行匯款電子憑証、個人借據以及當事人陳述顯示:從2005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后在北京購房44套,涉及商鋪、寫字樓、公寓、住宅等,購房合同總價3.9億余元,其中按揭貸款1.59億元。龔愛愛購房資金主要來源於參與煤炭經營收入、房屋租金、工資收入和個人借款。專案組在偵查期間,未接到關於龔愛愛經濟犯罪線索。

對於“房姐”龔愛愛房產問題,記者採訪了律師和法學專家。他們指出,任何指控均需建立在具體違法犯罪的事實和確鑿証據的基礎上。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目前隻能掌握她違法的事實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而沒有查到她房產方面或經濟方面的其他確鑿的犯罪事實。因此就不能進行起訴。

針對龔愛愛在北京的多套房產問題,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平認為,目前來看,龔愛愛的多套房產只是涉及限購。張平說,限購屬於國家一項政策,如果房產數超出限購規定,可能在合同上是無效的,或者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但不會涉及犯罪,除非你在買房過程中,有貪污、詐騙、挪用資金的行為,才會涉及犯罪。

另外,針對龔愛愛購房資金來源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洪道德說,購房資金屬於私人財產,如果沒有証據顯示資金來源非法,任何人都無權過問別人的財產,這涉及公民的隱私權范疇。隻要購房款目前沒有查到涉及犯罪行為,龔愛愛在北京買多少套房子本身與案情無關。

焦點二

4個戶口並非個案?

10月31日上午10時,再次站在審判庭上的龔愛愛一直神情漠然。

此前,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龔愛愛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由於被告人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中院遞交了上訴狀,榆林中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龔愛愛在自己認為擁有合法戶籍的情況下,提供虛假信息,通過他人為其辦理虛假戶籍,並使用該虛假戶籍從事民事活動。還利用在北京市購房之機,非法購買北京戶籍,破壞了國家戶籍管理制度,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經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

今年年初,龔愛愛先后被曝出擁有巨額房產和4個戶口,這使她走進法律視野。2013年2月3日,龔愛愛在北京被專案組抓獲,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

發酵半年多之后,“房姐”案在全國引發的關注有增無減。在神木當地,一些人對龔愛愛秉持著較為寬容的態度。“運氣不好”“被人盯上了”“不走運”……在神木的街談巷議中,類似的評價時常可聞。擁有4個戶口的龔愛愛並非個案,這是許多神木人的共識。

焦點三

能否為房虫踩剎車?

不僅在神木,縱觀全國,“戶多多”也屢見報端。鄭州“房妹”一家四口都是雙戶口,山西“房媳”也有雙戶口。從已曝出的諸位“戶多多”案例不難看出,他們偽造戶籍的目的之一,是規避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置辦大量房產。

如果不是今年年初被網絡曝光在京擁有巨額房產,作為全國三八紅旗手、榆林市人大代表、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的龔愛愛,仍然應該是游離於輿論熱點之外的神木女富豪。

如今,走過輿論風口浪尖的龔愛愛將在高牆內度過3年。與龔愛愛同案的原神木縣公安局民警張新堂,身為公安干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積極活動為被告人龔愛愛辦理假戶籍,嚴重擾亂了國家戶籍管理秩序,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証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房姐”龔愛愛的結局能否為潛藏的“戶多多”“房多多”們,以及為類似違法行為鋪路搭橋的公職人員敲響警鐘,仍讓人拭目以待。本版均據新華社

■新聞鏈接

1月18日

針對媒體反映的問題,龔愛愛表示,她曾是神木縣農商行的長期合同工,受聘為副行長,非國家工作人員,更不是公務員。2012年6月已向單位遞交了辭呈。

2月4日

經榆林市、神木縣人大常委會許可,按程序依法對龔愛愛刑事拘留,后在榆林市境內異地看押。

3月4日

神木縣公安機關向神木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

3月8日

檢察機關決定批准逮捕。此前龔愛愛本人已辭去所擔任的人大代表職務,其三個虛假戶口已分別被注銷。

案件審理進程

龔愛愛原是陝西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擁有多處房產,被稱為“房姐”。

1月27日

神木警方對龔愛愛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進行立案。1月30日,公安部發布消息稱,涉嫌為龔愛愛違法辦理戶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4名民警。

2月3日,龔愛愛在北京被專案組抓獲。

9月24日

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一案在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9月29日

上午,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后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中院遞交上訴狀,該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10月31日上午

二審維持原判。法院認為,上訴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多個戶籍,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原判對其量刑並無不當,故其請求從輕判處的上訴理由,法院不予採納。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事實清楚,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身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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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妍、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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