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一輪巡視工作進入“整改階段”。日前,內蒙古、江西根據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率先制定了“整改落實工作責任分解和分工安排方案”。按之前媒體披露的程序,被巡視地區、單位制定整改方案並在報送后12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對於整改結果,中央巡視組將進行回訪了解。
內蒙古:兩天半出台整改方案
9月26日上午,中央第四巡視組向內蒙古自治區反饋巡視情況。組長薛延忠代表巡視組作反饋。薛延忠指出,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礦產資源配置、工程招投標等領域腐敗問題比較突出。
兩天半后的9月28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審議通過了《中央第四巡視組巡視內蒙古自治區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責任分解和分工安排方案》。會議指出,中央第四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后,自治區黨委立即明確由自治區黨委總負責,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有關領導同志為責任人,並研究制定了《責任分解和分工安排方案》。會議強調,對可以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拖,立行立改。
江西: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
江西,是首個被反饋情況的被巡視地區。9月18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向江西反饋巡視情況。
經過對江西近三個月的“明察暗訪”,巡視組組長王鴻舉指出,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有的領導干部及其親屬存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節假日收送紅包禮金等問題﹔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一些干部思想認識仍有差距,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有的甚至頂風公款吃請﹔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存在超編制配備干部、個別干部“帶病提拔重用”等問題。
11天后的9月29日,江西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中央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省委書記強衛主持會議。會議強調,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中央巡視組巡視反饋的問題,聯系實際、標本兼治,把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納入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總體部署。各牽頭部門、責任單位和責任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來,對照任務分工、精心組織實施,把巡視組反饋的問題一項一項整改落實到位。對推諉拖延、整改不力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該查處的查處,該通報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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