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市10日舉行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通報會稱,原中共坡頭區委書記梁必志違紀違法系列案中,共有22名公職人員涉案。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廣東省紀委2012年8月查處了原中共坡頭區委書記梁必志收受賄賂、貪污公款、嫖娼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
梁必志是化州市人,曾任湛江師范學院團委書記,湛江團市委副書記、書記等職。2003年3月起任湛江市坡頭區長,並於2011年1月升任該區區委書記。
據通報,在查處梁必志違紀違法系列案中,共有22名公職人員涉案,5人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其中,2010年至2011年,原中共坡頭區區委常委、副區長李國興利用職務之便,為湛江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幫助和支持,先后4次收受相關當事人的賄賂共15萬元人民幣,並於2010年4月,套取公款10萬元行賄梁必志。此外,李國興還收受紅包禮金共32萬多元。今年1月,湛江市紀委給予李國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中新社湛江7月10日電 梁盛 寧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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