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記者從四川眉山市相關部門獲悉,就網上流傳並被部分媒體報道的眉山市委宣傳部“下公函要求東坡區教育局照顧干部子女就學”一事,眉山市紀委監察局於9日正式向市級各部門和各區縣下發通知,要求嚴禁公權干預義務教育招生秩序。
7日,有網民發微博稱“四川眉山市委宣傳部發函於東坡區教育局,請妥善安排該部某干部子女到東坡中學就讀”,並附有蓋著眉山市委宣傳部公章的“紅頭文件”照片。這份函稱,該宣傳部“×××同志的子女×××今年6月小學畢業,准備到東坡中學就讀初中,請貴局妥善安排”,文件落款日期為2013年6月17日。眉山市委宣傳部於當日迅速對此事發微博解釋,函內提到的該部某職工,於2008年從彭山縣調到宣傳部工作已5年,其丈夫也在眉山工作。今年,其女兒小學畢業,為了工作和家庭兩者兼顧,特從眉山彭山縣轉學到東坡中學就讀。
眉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廖仁軍介紹,公函中所說的“職工”,就是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該職工女兒的戶籍目前還在彭山縣,“戶籍與居住地”不一致,所以需要單位出具証明以便入學。
他表示,辦公室主任雖有保管公章的職責,但未經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及以上級別的領導同意擅自在材料上蓋公章,嚴重違反了宣傳部的規定。該職工的出發點可以理解,但行為絕對錯誤,証明文件以公函的方式發出更為不妥。這是辦公室主任的個人行為,而不是宣傳部的部門行為。
廖仁軍說,目前宣傳部已對該職工作出免職處理,這份引發爭議的紅頭公文已經被收回,並且被宣布函件作廢。同時,宣傳部內部已經進行了反思,今后將進一步加強公章管理,堵住制度的漏洞。
據了解,事件發生后引起了眉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眉山市紀委監察局於9日就嚴禁利用公權干預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秩序發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各單位、部門及其干部職工不得以發公函、批條子、打招呼等形式為干部職工子女及親友擇校入學提供便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制定招生政策,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實行“陽光招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招生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利用公權干預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秩序的將予以嚴肅查處。並公布了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另悉,通知下發當日,眉山市紀委監察局抽調36名紀檢干部,組成12個檢查組,對全市80余個市級部門、單位開展了嚴禁利用公權干預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秩序專項檢查。重點對被檢查單位2013年以來發文登記簿、介紹信存根、印章管理制度及印章使用登記表等情況進行了逐項檢查。(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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