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項規定精神,認真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改進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作風,我省將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在全省黨政機關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7月7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在全省黨政機關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就活動開展的目標任務、清退對象、清退范圍、工作步驟及完成時限等作出具體部署。
通知明確會員卡清退的對象為省、市(地)、縣(市、區)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鄉(鎮)黨委、人大、政府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在職干部職工,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參照執行。會員卡清退范圍是指個人收受的娛樂、健身、美容、旅游、餐飲等行業機構以及商場、會所、賓館、俱樂部等發行的,具有一定價值、金額或消費次數,供持卡人在消費活動中進行會員身份認証識別,並憑此消費、免於付費或享受折扣的憑証。
通知要求清退對象須在2013年8月10日前,自行清退個人收受的會員卡,並向所在單位組織作出“零持有”報告。各級黨委(黨組)於8月15日前,將會員卡清退情況匯總后填寫《單位(地區)會員卡零持有報告》,由各級紀委將會員卡清退工作情況逐級上報至省紀委。同時要求全省各級黨政組織要高度重視,把會員卡清退活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傳達到位、組織到位、清退到位、承諾到位,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清退,做出表率。要嚴肅清退紀律,堅決防止搞形式、走過場,對工作開展不力、敷衍了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記者 郭銘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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