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檢察院7月9日在長沙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查辦和預防影響經濟發展環境職務犯罪案件的有關情況。
今年1至5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處職務犯罪案件539件715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395件514人、瀆職侵權案件144件201人,立案數比去年同期上升39.54%。在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查處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186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30人、司法工作人員5人、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145人。
今年職務犯罪的查辦和預防工作呈現出4大特點:
一是重點查處發生在經濟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今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14件248人﹔查處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資源開發等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93件216人。如省檢察院查辦的省交通廳原黨組書記、副廳長陳某,副廳長鄒某、李某等人貪污賄賂大要案。
二是加大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中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力度,僅查處稅費征管領域、食品衛生領域、農資產品生產銷售監管失職等市場經濟監管領域瀆職犯罪案件就有19件25人。如桃源縣陬市鎮雪鬆精煉油廠在無証無照情況下大量生產地溝油,常德市檢察機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桃源縣質監局龍某、陬市鎮質監所馮某某、陬市鎮工商所舒某某3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涉嫌瀆職犯罪立案偵查。
三是嚴肅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案件。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82件235人。如婁底市檢察院在家電下鄉領域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8件10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
四是積極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如婁底市檢察機關針對查辦的漣源鋼鐵集團公司謝某等14人特大受賄系列案件開展個案預防,向漣鋼集團提出健全科學高效的招投標管理體制、加大企業內外部環境整治力度等5條檢察建議,被漣鋼全部採納並對照整改。(記者 張斌 通訊員 羅家歡 唐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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