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紀委28日通報了42起涉及水利的典型腐敗案件,包括7名縣處級以上干部在內的64名黨員干部因涉案2612萬元而被處理。
據通報,受處理的64名黨員干部既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有農村基層組織人員。其中,25人被開除黨籍,23人被開除公職,24人被移交司法機關。
通報還顯示,權錢交易、收受賄賂和失職瀆職是水利腐敗的主要形式。在被處理的64名黨員干部中,七成以上涉及權錢交易、收受賄賂,並呈“窩腐”之勢。焦作市水利局因局長燕某貪污受賄被查,牽連出的黨員干部5名﹔在信陽市固始縣,一個縣級水利局私設“小金庫”涉案的黨員干部達9人。而在一些瀆職類案件中,一些水利部門干部虛報冒領或騙取、擠佔、挪用、貪污水利資金的幅度之大令人吃驚。許昌市某單位為焦作市大沙河改線設計中的標價為148萬元,其中67萬元是回扣,比例高達45%。
針對當前水利領域的腐敗,河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繼續保持反腐的高壓態勢,在受理群眾舉報和項目檢查督查的基礎上,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水利領域典型案件。
據透露,目前,河南省紀委、水利廳、發改委、財政廳、審計廳等五部門已聯合印發了《河南省水利資金和項目建設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規定,今年6月至11月,五部門將對2011和2012年全省立項、在建、竣工的水利項目,進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記者 李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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