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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開展“清風行動”專項督查

蘇紀軒
2013年06月24日15:5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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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江蘇省和蘇州市分別配套出台了十項規定和十二項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為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規定,促進全市干部作風好轉,今年以來,蘇州開展了“清風行動”專項督查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宣傳教育注重“早” 營造“清風行動”的良好氛圍

早提醒。蘇州市專門印發開展“兩節”期間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通知、“清風行動”集中督查通知等,連續多次以“廉石”手機報的方式向全市1600多名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發送提醒短信,市紀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門和單位深入基層宣講作風建設和《廉政准則》各項要求,並以執紀執法部門、窗口服務單位等為重點,實地走訪、上門提醒。

早宣傳。依托電視、電台、報紙和“廉石”網、“寒山聞鐘”論壇、“廉石聲音”微博、手機報等,向社會廣泛宣傳“清風行動”的目標、重點、措施等。市委宣傳部聯合蘇州日報社、廣電總台等,對全市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工作進行新聞宣傳和社會動員,並跟進“清風行動”專項督查,引導社會輿論,強化社會監督。

早教育。結合實施“廉石之光”宣傳教育行動計劃,將“52個不准”的要求納入反腐倡廉網上在線教育題庫,建成覆蓋全市79個市級機關部門的網上在線教育平台,機關干部每天打開電腦,首先接受“每日一題”的黨風廉政教育,做到“天天洗洗澡、天天照照鏡”。

督查方式注重“聯” 確保“清風行動”見成效

多個部門聯動。蘇州市成立了“清風行動”專項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並明確了9個職能部門的督查任務,如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建立“大督查”機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重點對改進調查研究、文風會風情況進行監督﹔市紀委牽頭開展明察暗訪和信訪調查等工作,重點查糾違反作風建設和《廉政准則》的問題﹔市公安局重點核查黨政領導干部酒后駕車、賭博等問題﹔市財政局牽頭開展全市財政資金厲行節約專項檢查工作,並對部門預算執行、政府重大民生實施項目和財政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等。

多種方式並聯。蘇州市實行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督查方式。通過走訪調研、聽取匯報、查閱台賬、座談交流等方式,了解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規定的情況,使“清風行動”在全市上下迅速形成了領導帶頭、機關帶頭、干部帶頭的良好態勢。同時,通過開展“不定時間、不定地點、不定路線”的暗訪,加大督查力度,強化督查效果。在春節前后和“五一”期間的“清風行動”專項督查中,全市共派出暗訪組10多個,暗訪機關單位、餐飲娛樂場所120多處,查實公車私用等問題6起。在暗訪過程中,邀請黨風聯絡員和特邀監察員及新聞媒體記者一並參與,發現問題及時曝光,在社會上引起積極反響。

社會力量聯通。充分運用傳統媒介和現代傳媒手段,依托電視、電台、報紙和“廉石”網、“寒山聞鐘”論壇、“廉石聲音”微博等,動態發布“清風行動”專項督查工作信息,向全社會公布作風建設監督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強化社會動員和社會監督,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總體上形成了作風建設全社會發動、全方位覆蓋、全天候監督的良好氛圍。截至6月17日,“寒山聞鐘”論壇訪問量突破2000萬次,共處理群眾反映事項10萬余件,事項平均關注時間為0.8個工作日,辦結時間為3.8個工作日。各地各部門也強化了社會監督的措施,組織開展了第三方訪談活動,重點對黨政機關及其人員服務群眾、廉潔從政、依法履職等情況進行監督。

督查內容突出“管” 明確“清風行動”的重點舉措

管住嘴——遏制“舌尖上的腐敗”。進一步細化公務接待的標准,規定在基層調研活動中,確需安排就餐的,一般在單位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安排高檔菜肴,嚴格執行“禁酒令”等各項規定。在“清風行動”專項督查中,深入各地各部門和餐飲娛樂場所開展督查,全市累計派出督查組41個,明察暗訪場所423處。同時,將會所、景點景區、農家樂等隱蔽場所也列為督查重點,以實實在在的督查工作遏制“舌尖上的腐敗”。

管住車——遏制“車輪上的腐敗”。出台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問責辦法,進一步細化公車管理要求和問責的11種情形、8種方式,完善市公務用車管理審核領導小組審核購置流程、編制管理、購置審批、預算審核制度和日常監管制度,強化公務用車專用號段管理,各市(縣、區)已退休領導干部的公車一律收回,消除公車領域的“特權”現象。在“清風行動”專項督查中,對公車私用、酒后駕車、違反交通法規和不文明行車等問題進行了嚴肅查糾。今年以來,累計調查核實各類公車舉報投訴105起,查糾違規公務用車26輛,對11名責任人作出了誡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免職等問責處理。

管住手——遏制“口袋裡的腐敗”。制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上交禮券、禮品、購物卡登記移交管理意見等工作制度,重申黨政機關一律不得用公款購買購物卡,不得相互贈送禮金、購物卡,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金、購物卡。對於違反規定的人員和單位,經查証屬實,一律追究責任。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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