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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陽縣調查處理貪腐官員“公函求情”與違規發放“簽到獎”案件

2013年06月21日18:31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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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21日從湖南麻陽苗族自治縣獲悉,這個縣的紀檢部門對網絡上曝光的貪腐官員“公函求情”與違規發放“簽到獎”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

據網絡上的相關反映,湖南省麻陽縣兩名官員因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單位向法院出公函求情。公函稱,該同志正值為黨和人民作貢獻的有為之年,其業務素質也較高,經局黨組研究決定,請求法院對其從輕判決。近日,麻陽縣相關涉案單位又有內部員工爆料一則更為荒唐的怪事:該單位被抓官員雖身居看守所,每月居然還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單位領到“簽到獎”和補貼﹔而在一線的執法人員卻因為單位“缺錢”,目前已經被拖欠了長達4個月的工資。

麻陽縣委、縣政府責成縣紀委牽頭,對網帖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關於“單位為何出具証明保貪污腐敗犯。”據查,莫某、石某認罪態度較好、主動退還贓款,石某在立案前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其行為構成自首等情況。兩單位考慮到莫某身患癌症及家庭特殊困難,尤其莫某、石某兩人家屬反復請求單位出面,希望法院能從輕判決,遂召開局黨組會議,分別為莫某、石某向法院出具報告。據核實,縣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未釆納縣文廣新局和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的意見,嚴格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莫某、石某貪污8.8萬元,構成貪污罪,判處莫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萬元﹔判處石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萬元。

關於“單位為何給貪污犯發放‘簽到獎’”。據查,莫某、石某2012年8月6日被刑拘后,麻陽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繼續為石某發放考勤、加班、下鄉以及節假日福利至2013年4月(接到法院判決書后停發),共計4250元﹔縣文廣新局繼續為莫某發放考勤、加班、下鄉以及節假日福利等共計4450元(接到法院判決書后停發)。

根據麻陽縣文廣新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向縣人民法院出具報告為莫某、石某求情及在莫某、石某被司法機關採取措施后仍違規為兩人發放津補貼的事實,麻陽縣紀委研究決定,作出以下處理意見:一是對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進行通報批評﹔二是對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三是全額追繳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違規發放給莫某、石某的各類津補貼8700元。同時,縣紀委要求全縣各單位認真總結、吸取經驗教訓,加強政策法規學習,增強法制觀念,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記者明星)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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