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的監督力度,近日寧夏銀川市委制定了《銀川市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勤儉節約規定行為問責辦法》,探索從根本上治理奢侈浪費、推進作風轉變。按照《問責辦法》,違反規定的26種浪費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情節嚴重的將對責任人建議免職。
《問責辦法》規定,在檢查、調研、會務、接待等政務活動中,以及公款使用中、單位內部管理中和車輛管理使用中的26種浪費行為,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紀檢監察機關或主管部門查証后,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其中,對情節嚴重的問責將建議免職。在檢查、調研、會務、接待等政務活動中,未經批准舉辦慶典、奠基、揭幕、剪彩、表彰獎勵等活動的﹔張貼懸挂橫幅標語、鋪設地毯、擺放花草、水果、安排文藝演出的﹔發放、接受禮品、紀念品或土特產等9種行為將被問責。在公款使用中,用公款購買、印制與工作無關的畫冊、郵票冊、書籍,制作賀卡、明信片的﹔向基層單位硬性攤派征訂刊物、推銷書籍的﹔用公款支付發表個人署名文章、出書或購買載有本人文章的書籍費用等6種行為也將被問責。
在單位內部管理中,不通過黨政內網電子公文交換系統進行公文交換,印發紙質文書,造成浪費的等6種行為將被問責。在車輛管理使用中,用公車學習駕駛、掃墓、在婚喪嫁娶中公車私駕、私用等5種行為將被問責。
問責方式有警示談話、效能告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調離崗位、暫停職務等10種,情節嚴重的將建議免職。(通訊員 魏克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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