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10個中央巡視組,已分赴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等5地,水利部、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版集團、中國人民大學等5單位展開調研工作。在為期2個月的巡視期內,10個巡視組要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
隨著10個中央巡視組進駐有關地區和單位開展新一輪巡視工作,“巡視組”頓時成為熱點話題。中央巡視組為何受到如此關注?
其一,巡視組解決了上級監督中“太遠”的難題。
“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弱,下級監督太難”,這曾是不少學者談到的反腐困境。對於各地方各部門的“一把手”,下級和當地百姓很難接觸、發現並舉報問題。等到問題暴露時,往往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一直以來,發現並懲治省部級領導干部‘一把手’腐敗問題,是中央巡視組的主要工作。有了巡視組的明察暗訪后,一些問題可以提前被發現,事實也証明了這一點。從2003年正式建立至今,中央巡視組已走過了十年歷程,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已被廣泛認可。中央紀委領導曾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陳良宇、侯伍杰、徐國健、李寶金、杜世成、何閩旭等案件的部分線索,就是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的。
這既說明中央巡視組的存在頗有價值,亦說明如何加強監督依然任重道遠。監督被視為反腐倡廉的關鍵,在反腐呼聲高漲背景下,引導公眾在法制和理性框架內參與反腐,是正視當前嚴峻反腐形勢的必然選擇。
其二,巡視組暢通了反映情況的渠道。有媒體報道,2011年4月初,中央第四巡視組抵達上海后。最初幾天,駐地門前聚集了大量群眾,有人排隊整天才領到登記表,還有群眾拖著棉被、床墊排隊。而這一次,也有媒體報道巡視組值班電話已成熱線。“想有個跟中央對話的機會”,這是很多群眾的期盼。
中央巡視組“下去”之后的效果有目共睹,但傳統反腐敗途徑渠道仍需不斷改革。首先舉報機制要暢通,不能讓敢舉報的群眾不知道去哪裡舉報﹔其次,舉報之后不管是實名還是匿名的都要給舉報人答復﹔最后,要保護舉報人。
總而言之,應當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苦性。下一階段,如何改革創新,如何在反腐根本體制機制上有所突破,是贏得反腐敗斗爭勝利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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