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尹世昌
2013年06月04日07:0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在香港,“公款吃喝”被稱作“公務酬酢”。這筆錢是如何管理的?開支准則與審批機制有無統一規定?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香港政府公款招待總開支常被誤讀
香港特區政府的總酬酢開支有時會被內地一些媒體誤解,把部分開支誤以為總開支。
比如,近來有媒體稱“廣州三個鎮招待費與香港政府相當”,報道說這三個鎮的招待費共400余萬元人民幣,香港政府的招待費是500萬港幣。其實,這是把特區政府禮賓處的開支誤認為政府招待費整體開支。
禮賓處招待的,一般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長或內閣高級部長等高級官員。2011—2012年度,禮賓處招待賓客開支為564.4906萬元(港幣,下同)。
禮賓處按來訪官員的職級,為官員及隨行人員安排酒店、車輛及膳食津貼。比如,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會提供3日2晚的總統套房一間,標准間五個,每個房間每天不超過1500元的膳食津貼。
此前,還有媒體稱“香港政府3年招待費僅600萬元”,這是誤把民政事務局承辦的4次宴會,當成了全香港政府的招待開支。
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以及民政事務總署、民政事務處每年均會舉辦酒會或者宴會,包括慶祝農歷新年酒會、新春酒會、特區成立周年酒會和國慶周年酒會。這幾次酒會或宴會的開支總和,基本穩定在200萬元,這被誤解為“港府3年招待費600萬”。
預算未單列“酬酢”開支,總數需逐一查詢各部門
香港財政司長每年發表的預算案,為特區政府各部門開支的主要分目設定上限。主要分目下的細分目預算,如酬酢、外訪等,則由部門自行制訂。財政司司長新聞秘書介紹,酬酢、外訪等開支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監督,保証“用得其所”,符合相關指引。
據特區政府財政司介紹,財政司司長負責把資源分配給不同的部門,但不負責管理部門的酬酢開支。政府部門負責人有權決定部門的酬酢預算、審批酬酢開支,也有責任管理好部門的酬酢活動,確保每一次酬酢符合相關的指引和規例。如果部門的酬酢開支受到質疑,部門負責人要被問責。這種權責分明、有權有責的設計,是香港特區政府管理公務酬酢的重點。
翻閱香港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並無單列“酬酢開支”。這項開支包含在“運作開支”下的“一般部門開支”。
“運作開支”涵蓋一個政府部門全部的經常性開支,包括“個人薪酬”和“一般部門開支”等。該項目下的財政撥款,以“整筆撥款方式”運作,部門負責人有權靈活動用撥款,分配給不同子項目使用。各部門有關酬酢活動和外訪活動的預算和開支,由各部門各自制訂和備存。
“一般部門開支”涵蓋直接與部門日常運作有關的開支,除了公務酬酢費用,還包括交通費、電話費、維修費、辦公室租金、禮品紀念品費用以及雇用會計師、律師等費用。
以行政長官辦公室開支總目為例,預算案可以看到“一般部門開支”2013—2014年度預算為1640萬元,但並不分列其中酬酢費用是多少。
不過,公務酬酢絕非“一筆糊涂賬”。想要知道這一數字,政府部門是可以計算出來的,但要逐一向各部門查詢。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近日在答復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給出了警務處、入境處、消防處、海關及懲教署五個紀律部門過去五年酬酢活動的總撥款開支。2012—2013年度,警務處本地酬酢開支為263.7萬元,入境處為92.3萬元,海關為87.7萬元,消防處和懲教署都是35.4萬元。入境處有員工近7000人。警務處有員工36000多人。
黎棟國還提供了過去5年紀律部門外訪活動的總開支。外訪開支大大高於本地酬酢開支。外訪主要為參加會議或典禮、進行業務考察或交流,以及商討或簽訂協議等。2012—2013年度,警務處外訪開支1133.2萬元,海關600.7萬元,消防處206.6萬元,懲教署188.7萬元,入境處165.1萬元。
行政長官辦公室向本報提供的數據顯示,2011—2012年度,行政長官的酬酢開支為33.3161萬元。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新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就職以來8個月,酬酢開支共29.0506萬元。
不過,自1997年7月起,行政長官每月領取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用以支付在官邸舉行的公務酬酢開支。這項津貼的標准,目前為每月66650元。這部分無需以發票報銷,也不計算在“酬酢開支”之內。
款待賓客的午餐晚餐,一般每人限350元及450元
雖然部門負責人可以“靈活動用”公務酬酢開支,但也不是完全的“一把手”說了算。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部門首長及經部門首長批准的公務員,可以用公費支付酬酢開支。他們須親自批准所有從部門酬酢撥款項下報銷的開支,批核酬酢撥款報銷的開支最終是各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這些開支,須與有關人員所執行的職務有直接關系。在決定酬酢地點及規模時,有關人員必須考慮賓客的身份及招待的標准是否切合有關場合。
有關公務酬酢的原則、規例和批核程序,《公務員事務規例》都有規定。政府官員因公務及官方活動安排,或以公職身份出席酬酢活動,所涉支出均須符合《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及行政署所發的內部指引。不過,《公務員事務規例》是政府內部文件,全文並不向外界公布。
根據行政署發出的政府內部指引,款待賓客的午餐及晚餐開支,一般以每人350元及450元為上限。公務員酬酢須嚴格遵守有關的開支准則和審批機制。若因實際需要超過開支准則,要說明理由並經過審批。這個程序適用於所有政府部門。
各政策局及部門的酬酢和外訪開支,均要接受審計監督。公務員若違反《公務員事務規例》或其它政府規定,可被紀律處分。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04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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