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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泰安:創建“3+1”作風建設工作體系

趙明東
2013年05月27日14:4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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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效能,優化發展環境,全面鞏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建設成果,山東省泰安市紀委、監察局開拓思路、虛功實做、狠抓落實,創建集“預防、建設、糾治”與“考核評議”於一體的“3+1”作風建設工作體系,有力地推動了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改進,為推進富民強市、建設幸福泰安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開拓思路,將作風建設放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大局中謀劃。為進一步提升作風建設成效,泰安市紀委、監察局進行深入調研,深刻認識到,抓好作風建設,需要對標本兼治等理念方針進行實踐破題,不斷提高工作科學化水平。一是理念上強化系統思維、整體觀念,避免單打一、就事論事,將作風建設放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大局中去謀劃。二是路徑上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統籌推進,改變以往單項抓作風的思路,由什麼嚴重抓什麼,轉變為有目標、有方向、有體系、有規劃地抓,轉變為治標和治本、懲治和預防統籌抓,杜絕頭疼醫頭、腳疼醫腳,輕源頭治理的問題。三是具體工作中板塊化整合力量、體系化搭建載體,解決人手少、缺少抓手的問題。同時,在日常工作督導中,創新載體,打造體系化的推進平台,增強工作實效。
  
  虛功實做,科學謀劃“3+1”作風建設工作體系。作風建設工作量大,點多線長面廣。泰安市紀委、監察局化繁為簡,虛功實做,將作風建設內化於反腐倡廉建設,並整合為預防、建設和糾治三大舉措進行精准切入。一是強化預防,實現關口前移。堅持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加強制度建設,提高工作規范化水平。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進一步加大機制制度創新力度,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建設制度體系,實現以制度創新解決問題、以制度加強管理、提高工作規范化水平的目標。三是加大糾治力度,維護群眾利益。通過糾治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以強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推動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的根本好轉。同時,規范考核評價,推進任務落實。通過細化工作任務標准、量化賦分進行考核,結果直接納入問責效力強、權威性高的政風行風評議,全面搭建起可操作性強、過程督導有力和注重源頭防治的“3+1”作風建設工作體系。總體上,該體系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總抓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建立起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具體組織中,則是借力“政風行風考核評議”,打造作風建設與反腐倡廉建設同頻共振的新工作平台。
  
  狠抓落實,建立健全確保體系成效的支撐保障機制。為推進“3+1”作風建設工作體系的深入落實,泰安市紀委、監察局建立了責任落實、監督檢查、創新推動、示范引導等一系列落實支撐保障機制。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具體指導和督促檢查,實行日常工作台賬式管理,對明察暗訪和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工作台賬,督促整改。圍繞創新建立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考核評價機制,對各項工作實行標准化管理、制度化推進、長效化落實。分層次、分行業培育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建設示范點,推廣示范點的先進做法和工作經驗,以點帶面層層推進工作。同時,對工作開展不力的部門(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努力營造激勵先進、帶動一般、鞭策后進的良好工作氛圍。(作者系山東省泰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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