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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公款消費“畫皮”

2013年05月23日10:33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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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用各種手法套取財政資金,有的政府部門還把接待消費轉嫁給有業務聯系的單位或企業,實際公款消費遠多於財政劃撥經費。

本刊記者拿到的某旅游城市接待辦一份“訴苦”報告稱:2012年共接待副廳以上干部3000多批次、5萬余人次。今年1、2月,雖然接待量明顯下降,但仍遠遠高於周邊地區,接待經費壓力很大。

在多地走訪中,記者發現有些地方和部門由於經費少接待多,實際公款消費遠多於財政劃撥經費。為了應對接待壓力,有的企事業單位一方面通過虛增項目、搭車捆綁、寅吃卯糧等方式變相增加接待經費,另一方面讓相關單位企業為吃喝埋單,衍生腐敗浪費。

基層干部和專家認為,遏制公款消費,不僅要加強財務檢查等體制內監督,更要強化公眾、媒體參與的體制外監督。

“體外循環”

本刊記者採訪了解到,現在少數政府部門並不是有了經費才消費,而是從其他渠道找錢。其手法眾多,但不外乎作假套錢,權力尋租,在既定公務經費外動手腳。

一是虛增項目,虛加人數。溫州某部門工作人員說,單位印刷、制作宣傳品、宣傳資料等經常虛開數目,實際印制資料5000份,但開出發票、上報財政的數目是8000或1萬份,套出資金作為招待費或單位福利費。“反正這些宣傳品是發到社會上去的,發了多少誰也不知道,無法查証。”

更為普遍的做法是,有的單位將會議規模“擴大”、規格“提高”,虛報增填會議天數、人數、房間數和房間等級等,將資金套出來作為招待費。桂林一家單位辦公室負責人說,有時單位不直接提錢,而是將之留在賓館,作今后的招待費使用。出於利益考慮,酒店一般都樂意予以配合。

二是搭車捆綁,魚目混珠。江蘇某縣接待辦工作人員透露,在上報下年度預算中,除批准的接待費外,經常在其他項目中增設招待費開支,如人員培訓、扶工興貿、旅游文體、招商引資、項目論証、特色農業園區建設等,以“搞這些項目也涉及招待”為由,將招待費搭在這些專項項目中列支。

浙江一名政府工作人員介紹,有的單位接待上級部門來的領導,客人實際已支付了住宿費,但接待單位又重開住宿發票,將資金轉出來用作招待費,或為部門或個人的消費埋單。

三是“寅吃卯糧”或“卯吃寅糧”,分散消費、集中報銷。南京一名餐館老板說,政府部門的消費很“爽快”,但結賬往往滯后。有的單位當年接待費超支時,經常將超支款挂賬處理,延遲半年至一年結賬。有時消費嚴重超支,有的部門甚至延遲兩三年才能完全結清消費賬目。

上海一名機關干部說,為了沖抵公款消費,有的單位開了會要隔一段時間結賬,期間把其他接待費“擠”進去,與先前的會議費用一起並賬處理,借此將接待費抹平“消化”。

除了用各種手法套取財政資金,有的部門還把接待消費轉嫁給有業務聯系的單位或企業。江蘇一家旅游運輸公司總經理說,“政府是狼,企業是羊”,公款消費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有的政府部門不僅平時吃拿卡要,開會也要企業贊助,到了年底,還要求企業送錦旗。企業為了在打交道時獲得更多“方便”,往往有求必應。“說白了,公款消費,企業埋單,最終花的還是國家的錢。”

加強系統監督

本刊記者對300多名基層干部的問卷調查顯示,公款違規消費的原因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制度漏洞、處罰不嚴和法不責眾,佔比分別為42%、39%和14%。

接受採訪的相關專家認為,政府應從三個方面防堵制度漏洞,加強對公款消費“體外循環”的監督。

第一,防堵財務制度漏洞,壓縮違規違法空間。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當前國內企事業單位的實報實銷制度存在漏洞,事前預算缺乏,事后監督力度不強。隻要領導簽字認可,財務審查往往“你好我好大家好”走過場。

劉尚希建議,針對基層出現的各種財務違規違法行為,國家相關部門應加強調研,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

第二,公款消費要設定“高壓線”,更要通上“高壓電”。多位政府內部人員認為,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是公款消費的集體獲益者,財政、審計、紀委等監督部門往往會“放一馬”,很多賬目不是查不出,而是不想查出。

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總監孔令戟認為,跨國公司對財務不誠信行為的處罰非常嚴格,所以很少有人敢在財務上做手腳。以IBM公司為例,一個財務總監曾經因為下屬吃回扣,不僅被公司辭職,還被要求永遠不准進入計算機和金融領域。一旦違反,IBM將發起訴訟。可以借鑒跨國公司的做法,一旦發現財務違規違法行為,除了懲罰性賠償,更要永遠剔除出公務員隊伍,以提高財務違規違法成本。

第三,科學設定公務經費,嚴防資金“體外循環”。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原高級審計師馬彥超認為,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公務經費的多少應根據當年的考核目標來確定,即“做多少事花多少錢”。如果盲目追求“三公”經費縮減,表面看經費減少了,實際上大量處於“體外循環”,更加難以監管。

馬彥超說,各級政府應根據考核任務,科學設定各部門公務經費,不僅要考察錢是怎麼花的,更要監督花錢產生的效果。

此外,還有專家表示,從實際查處情況看,公款消費“體外循環”背后往往隱藏權力尋租,僅靠體制內力量監管難度很大。國家應積極發動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監督各類公款消費行為,重點斬斷資金“體外循環”的利益鏈條,以全面規范公款消費行為。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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