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臨湘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臨長高速公路管理處羊樓司收費站原收費班長邱立輝有期徒刑10年,沒收個人財產1萬元,並對其所退贓款8.6萬余元予以追繳。
邱立輝是華容縣人。2009年10月,時任收費班長的邱立輝答應過路商人成某、肖某,每當有暗號的假冒鮮活農產品車輛通過收費站時,便安排收費員嚴某、徐某以“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費。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成某、肖某先后51次將94200元的“好處費”匯入邱立輝所持有的銀行卡中。其中,邱立輝分得贓款人民幣64200元,嚴某、徐某各分得人民幣15000元。2010年1月至6月,成某、肖某為了感謝邱立輝,送給他3台空調、1輛電動摩托車、1台冰箱、2台電視機,共計價值人民幣12450元。據統計,邱立輝在此案中單獨和共同受賄共計人民幣106650元。
案發后,邱立輝向臨湘市人民檢察院退贓86650元(含成某非法所得1萬元)。(記者 張斌 通訊員 袁碩望 李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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