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反腐倡廉>>專題>>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

讓違規者真正付出代價

陶延飛
2013年05月08日13:2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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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批違反八項規定者被處理,群眾拍手稱快。然而,也有個別違規者身兼數職,被免去的只是最低職務﹔有的被免后,很快又換崗上任。凡此種種,群眾很不理解,意見很大,認為這是對民意的嘲弄,也是對法規制度嚴肅性的蔑視和不尊重。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不打折扣,必須讓違規官員真正付出代價。倘若“朝免夕任”、“不疼不痒”、“罰酒三杯”問責,何談嚴肅性,又如何能服眾,又怎麼能讓擔責者痛定思痛、吸取教訓?如此,必然讓一部分人認為八項規定不過和過去一樣,只是一陣風,避避風頭而已,怎能讓群眾滿意,又怎能匡正官場風氣?
  
  “賞不足勸善,罰不足禁非,而政不成也”。問責作為一項極其嚴肅的責任追究制度,關系到公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切忌偏袒包庇、避重就輕、虎頭蛇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前台風風火火問責、后台悄無聲息復出。隻有加大追責力度,對違規官員務求深究、真問、嚴罰,讓違規者受到應有的追究和懲罰,為其所擔之責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讓其有所敬畏,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要承擔的責任,從思想深處悔過自省,吸取教訓,不越雷池,不踏紅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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