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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給公務接待戴上“緊箍”

2013年05月02日14:2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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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安徽省財政廳獲悉,日前出台的《安徽省直單位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對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產生的用餐費、住宿費和交通費等作出詳細規定,給公務接待戴上“緊箍”。

  “接待單位按照簡化禮儀、務實節儉、杜絕浪費原則制定接待方案,實行先審批、后接待。”安徽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接待費用原則上實行公務卡結算和轉賬結算。

  根據《辦法》規定,安徽嚴格省直單位公務接待經費開支。用餐方面,接待單位應當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簡餐,就餐標准為每人每天不超過90元(不含早餐)﹔原則上不安排宴請。住宿方面,住宿費原則上由接待對象支付,接待單位可支付接待對象本級財政部門規定的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外部分,最高不超過安徽省直單位出差住宿標准。交通方面,接待單位應當充分利用本單位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安排接待對象集中乘車前往目的地。

  “接待經費不得包含娛樂、健身以及紀念品、土特產、禮金、有價証券等支出。”安徽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接待單位接待經費應當在本單位定額公用經費中開支。該省要求,接待單位接待經費應當在財政部制發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的“公務接待費”中列支,接待單位實際發生的公務接待經費必須全部在本科目中反映。

  此外,該省明確,接待經費應當嚴格執行支出標准,憑審批單、票據、消費清單等報銷相關費用。各單位公務接待經費必須在決算中如實反映。同時,接待經費應當按照財務公開要求,定期在本單位公示,並按照政務公開規定對外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記者 韓賀彬 通訊員 項軍寧)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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