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全省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情況的匯報,對進一步抓好規定的落實作出部署。省委書記羅志軍主持會議。
會議認為,去年底以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規定要求,態度堅決,行動迅速,措施有力,調查研究工作得到切實改進,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大幅度精簡,新聞報道更加貼近基層、貼近群眾,勤儉節約之風逐步形成,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落實過程中也存在不平衡現象,少數基層單位思想上不夠重視、措施上不夠嚴格、行動上不夠堅決,接待標准掌握不嚴、公車私用、公費旅游等現象時有發生,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各地各部門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會議強調,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黨的執政使命的高度,充分認識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規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貫徹落實規定的自覺性堅定性,堅決做到令行禁止,確保中央和省委政令暢通,確保規定精神在全省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特別是基層得到全覆蓋,確保執行規定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會議指出,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進一步制定更嚴格的規定,明確更嚴格的責任,實行更嚴格的措施,保証中央和省委規定精神得到嚴格有效的貫徹落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嚴格貫徹執行規定精神,帶頭管理好所管轄的地區、部門和身邊工作人員。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將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規定精神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單位和個人。
會議指出,要強化督促檢查,推動中央和省委規定的貫徹執行制度化、常態化。要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成立專門督查工作班子,抽調精干力量,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專項督查。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機制,創新督查工作方式,重視發揮巡視監督和信訪舉報的作用,努力形成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規定的強大聲勢。
會議強調,要嚴格責任追究,對違反中央和省委規定的情況保持“零容忍”,對公款違規接待、公費旅游、公車私用等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遷就,絕不護短,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嚴格按照有關程序,依法依規查處。對貫徹落實規定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有案不查,特別是造成違規現象反彈、管轄范圍內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和部門,紀檢監察機關要給予通報批評,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責任。
會議決定,從4月底到5月初,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規定的督查活動。(記者 顧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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