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局出台了辦公管理、來客招待等6項制度,將壓縮30%的‘三公’經費,用於幫扶經濟薄弱村。”4月1日,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水利局紀委書記黃莉告訴筆者。當日,她帶領區水利局幫扶小組到張甸鎮甸頭村“走親戚”,幫助該村制訂發展方案。
今年初,姜堰區要求88個機關部門挂鉤聯系73個經濟薄弱村,確保到2015年底前,全區所有村集體經營性收入達30萬元以上。“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要注入一定的發展資金。”區委農工辦主任周亞平介紹說,經初步測算,總共需要1.06億元。
這麼大一筆經費從何而來?經過反復調研論証,姜堰區將目光瞄向了因公出境、車輛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等“三公”經費。“按照每年至少10%的壓縮比例,2013至2015年的‘三公’經費可壓縮7200萬元,垂直部門每年壓縮經費200萬元,累計可籌措資金近8000萬元。”該區財政局局長黃健全說,“差額部分,我們可通過區、鎮財政來解決。”
為確保發展資金到位,姜堰區出台區級機關部門績效管理及考核辦法,將降低行政成本列為機關效能管理的重要考核內容,從專項支出績效、“三公”經費管理、部門預算管理三個方面細化考核。同時,成立由區廉政辦、效能辦等部門組成的明察暗訪組,設立公開投訴熱線電話,半年組織一次“三公”經費核查。該區還實施“三公”事項前置審批。一季度共否決外出考察學習申請7例、不合理公車購置申請2例,節約經費57萬元。
在此基礎上,該區將所有籌集資金統一集中到區,實行專戶存儲、專項管理,嚴格按項目進度進行以獎代補,並建立項目建設推進督查機制,對項目建設、管理、資金使用及收益情況實行全程監管。(蒲以剛 永彬 姜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