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如何在逆境中成長是人生的重要一課。她做到了,拖著殘疾的身體做到了。
“摧不垮的冬雲”,是同事們對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檢察官畢冬雲直面不幸、身殘志堅精神的由衷感嘆。
1995年,大學畢業兩年的畢冬雲已經在臥龍區檢察院刑事檢察科嶄露頭角。同時,她想存點錢去旅游的夢想也在一步步實現。然而,就在美好的未來向她招手時,不期而至的車禍,奪走了她的左腿,給美好的未來蒙上了濃重的陰影。
病床上,畢冬雲以淚洗面。望著被截去的肢體,她看到的是灰暗的未來。精神幾近崩潰的她,3次試圖自殺,3次被家人發現制止。
親戚朋友勸畢冬雲積極面對,但她聽不進去。直至她發現母親的頭發以可見的速度迅速變白。這一變化觸動了一向孝順的畢冬雲的心弦,也給了她重新振作的力量。
半年后,畢冬雲安裝了假肢,回到了辦公室。她的新工作是整理案卷。畢冬雲明白,她將暫時告別案件的控訴審查,告別法庭上的正義申訴。但她不服輸。畢冬雲謝絕讓人攙扶,堅持獨自上下樓。過了一段時間,她開始要求回歸原來崗位。
拗不過畢冬雲的堅持,院領導同意了她的請求。重操舊業,畢冬雲興奮,但挑戰也迎面而來。“院裡車輛緊張,我腿腳不便,如何及時到法院出庭和到看守所提審犯人?”想起當時的困難,畢冬雲至今還搖頭。
艱難困苦對於弱者來說是可怕的,但對於重獲新生的畢冬雲來說,卻是一種無聲的呼喚。她開始學騎踏板摩托車。然而,由於左腿不能自由屈伸,身體稍稍失衡便是一個跟頭。身體與假肢接合部位常常被磨破,滿腿是血。但這一切未能阻止她前進的腳步。她成功征服了摩托車,並在1997年成為南陽市首批主訴檢察官。
本以為一切再次步入正軌,命運又和畢冬雲開起了玩笑。
2001年,結婚一年有余的畢冬雲懷孕了。然而,為了辦理一起重大經濟案件,她在法庭上整整坐了一天,加上過度緊張,“沒有經驗”的她流產了。2005年10月,第3次懷孕的畢冬雲加班整理卷宗,忙碌中左腳絆到門檻,又一次失去懷了3個月的孩子。醫生告訴她,由於3次流產,她再次懷孕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聽到這個消息,畢冬雲扑在丈夫懷裡號啕大哭。對一個女人來說,什麼能比喪失做媽媽的權利更殘酷?
沒有孩子,畢冬雲便將母愛轉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關乎孩子一生的成長,必須給予依法、慎重、有別於成年人的處理。”在畢冬雲的建議下,臥龍區檢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訴組。畢冬雲主動請纓,擔任組長。
2012年3月,一名15歲的中學生模仿電視劇劇情,持刀將一名女工綁架至偏僻處,想看看是否有人前來解救。當時社會輿論一致認為案件性質惡劣,已構成犯罪。但畢冬雲極力主張應該深入挖掘少年的犯罪動機。她通過深入調查,了解到該少年平時表現不錯,作案只是為了驗証電視劇劇情與現實是否吻合,主觀上並不具有勒索財物或劫持人質的故意。就這樣,畢冬雲作出不起訴決定,用她的司法關懷給了這個孩子一個不一樣的未來。
從外表看,畢冬雲是個委婉知性的女性,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殘缺的身體蘊藏著對正義不懈的追求。
2012年12月,畢冬雲辦理張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畢冬雲發現張某是在被死者毆打砍傷的情況下,被迫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中死者的。據此,她提出張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的意見,卻引來堅持要求“以命抵命”的死者家屬的強烈反對。他們聚集在檢察院門口,揚言要打斷畢冬雲的另一條腿。對此,畢冬雲不溫不火,拿出依法辦案的依據和無懈可擊的釋法說理,最終平息了矛盾。
“面對鬧事者的威脅,你就不怕嗎?”有人問畢冬雲。
“對‘死’過一次的人來說,再沒啥好怕的!”畢冬雲就是這樣,不管風來雨至,她以法律為武器,執著地守護著社會的公平正義。2011年,她當選“全國五一巾幗建功標兵”。(胡建華 張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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