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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論)

涵養我們的“廉政文化”

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 馬 皚

2013年04月26日08:5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如果法律上定性為職務犯罪的行為,在我們的文化中仍然具有道德、人情、互惠的標簽,那麼反腐倡廉之路會仍然任重道遠

失去監督的權力必將導致腐敗,對人的制度性約束成為當前反腐倡廉的重點。同時也應看到,除了將腐敗歸因於缺少監督,還應關注包裹在體制之外的文化因素。

熟人社會、人情社會是我們傳統的文化氛圍,在這塊土壤上,播撒著我們稱之為互惠的種子,今天的利他往往蘊藏著明天的利己。當互惠這一熟人社會的傳統仍然被視為美德,給親朋好友幫忙等各種尋租行為都找到了道德合法性。在對職務犯罪的研究中發現,所謂潛規則大多依附於人際關系,人際的友情發揮著溫水煮青蛙的效果,在“助人為樂”的道德行為中容易突破法律底線。

“面子文化”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中國人最怕被人看不起,有面子成為得到贊賞的標簽,沒面子也就成為失敗的符號。如何獲得面子,除了個人努力獲得社會聲譽之外,更多的人贊同用權力、金錢、社交圈等資源的擴張來証明自己的價值。當特權在競爭中獨佔鰲頭的時候,它與面子實現了完美的統一,以權力為中心的單一社會共識性目標不僅加劇競爭,而且理所當然地在社會比較中令急功近利者失去了罪惡感,僅強調動機和目的的合理性,忽略手段的違法,而近乎於群體極化的逐權逐利行為,往往與貪污腐敗相生相長。

還有一種“過度補償現象”,與我們文化中講求未雨綢繆有關。很多人不理解,不少貪官的財富幾輩子都花不完,何必要繼續冒著法律風險去貪。研究表明這與缺少安全感有關。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它可能來自於曾經貧困並被人歧視的親身經歷,因過度自卑而追求財富,用以彌補過去的欲求不滿,讓自己生活得“踏實”﹔還可能與觀察學習所獲得的經驗有關,特別是身居高位者一旦失勢就可能門可羅雀,榜樣的作用讓有權者領悟到“機不可失”的道理。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分享權力也是我們的文化傳統。在今天它既表現為我們對權力者的角色期望,也體現為一旦獲得權力對家庭的回饋。一方面,普通人在發展道路上需付出的成本越大,“權力分享”就越可能演變成心理綁架般的責任﹔另一方面,權力分享也可能異化為拉幫結派、結黨營私,貪官有如被推上了金字塔尖,想要穩固長久,就必須服務於金字塔的基礎。

社會轉型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它不是單純的經濟轉型和簡單的利益重組,還是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熟人社會向生人社會的轉型,還需要在經濟轉型的同時完成上層建筑特別是價值觀、文化傳統的轉變。反腐倡廉同樣如此,制度建設固然不可或缺,廉政文化同樣至關重要。文化存在著極大的慣性,批判地繼承傳統中可為我所用的廉政文化優秀成果,在今天仍然有重要的意義。如果法律上定性為職務犯罪的行為,在我們的文化中仍然具有道德、人情、互惠的標簽﹔如果特權在我們的生活中依舊是面子的最高體現﹔如果社會競爭還是建立在不平等、不公平的基礎上,那麼反腐倡廉之路會仍然任重道遠。

(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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