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大內司委對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獲悉,王中等13位市人大代表提交議案,建議制定地方立法預防職務犯罪。目前,制定《上海市關於預防職務犯罪若干問題的決定》已列入市人大常委會2013年立法計劃預備項目。
王中等代表認為,當前我國正處於轉型時期,各方面政策法規、體制機制還不完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任重而道遠。就本市而言,據統計,2008年—2012年,全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共1777件2074人。五年來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雖有一定下降,但仍在高位徘徊。
代表議案分析認為,一些部門的領導權力過度集中,同時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又顯得不足,有的單位和部門領導干部往往以追求效率為借口,在某些重大事項決策中,簡化或規避決策程序,導致權力被濫用﹔由於制度設計上的不完善和缺失,一些權力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審批環節過多過繁,信息和程序的不公開、不透明,導致暗箱操作、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現象時有發生。
目前,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制定了預防職務犯罪的地方性法規。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認為,職務犯罪是涉及權力腐敗的犯罪行為,預防職務犯罪是預防腐敗的重要內容。本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在全國開展較早,已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但也面臨機制不夠健全、職責不夠清晰等困難和問題,通過地方立法予以明確和規范,對於調動全社會力量,構建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很有必要。(記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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