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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張掖市嚴控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

2013年04月19日15:53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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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張掖市把嚴控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作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轉變作風的具體舉措,加大督查檢查,落實監管責任,加強自查自糾,堅決抵制鋪張浪費、貪圖享受的歪風邪氣。

今年以來,張掖市下發相關通知,要求所有新建、擴建、遷建、購置、裝修改造的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程序,任何部門和項目法人不得擅自簡化審批程序與越權審批。今后一律不再審批黨政機關新建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公共服務功能的設施或場所建設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在項目審批、概算、裝修標准、資金管理、監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切實糾正黨政機關違反規定修建辦公樓等樓堂館所的行為。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存量調整工作,用好、盤活機關存量辦公用房,並積極推進所屬接待設施或場所經營管理的社會化進程。對現有辦公樓因自然災害受到重大損毀等確需修建的,堅持統籌兼顧、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則,統一規劃、統一調配、整合聯建,單體建筑面積不得少於1萬平方米。同時,要求有在建、裝修改造的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必須體現簡朴、實用和節約資源的原則,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華裝修,內裝修要簡潔朴素,辦公設備的配置要科學實用。要求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辦公樓項目建設投資,統一由政府預算內投資安排,不得使用銀行貸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贊助和捐贈,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資或攤派等,嚴禁挪用各類專項資金新建辦公樓等樓堂館所。(記者張學明)

(責編:吳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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