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最近怎麼樣啊?”昨日一早,豐台法院刑一庭庭長張勇撥通了緩刑犯劉強(化名)的電話。
“張法官,我已經找到工作啦,現在一切都好,謝謝您!”電話那邊輕鬆的語氣讓張勇放下心來。回想起劉強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的場景,此時她的心放了下來——劉強已過上了新生活。
張勇是劉強涉嫌放火案的主審法官。劉強曾因盜竊入獄,出獄后以無照經營水果攤為生。在一次與城管隊員的爭執中,他借著酒勁用打火機點燃一旁的紙箱。庭審時,劉強哭著認錯。旁聽席上劉強妻子也跟著抹淚,希望法院輕判。
眼淚,讓張勇看出劉強對自己沖動犯罪的悔恨和改過自新的願望。張勇決定到劉強家裡看一看。20平方米的半地下室,是這一家三口的住所,而牆上兩個大大的福字觸動了張勇——如果劉強再次被判入獄,會不會就此一蹶不振?他的妻兒失去經濟支柱,又將如何生活?
離開劉強家,張勇又前往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她:“媳婦沒有工作,強子自己得糖尿病也舍不得吃藥,雖是無照經營,但他從不坑人,我們也希望法院輕判。”
劉強犯罪情節輕,沒傷人,家庭的幸福和溫暖更有利於他的改造。張勇知道該怎麼判了。2012年11月,法院最終判處劉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張姐在被告人中很有威信,被告人隻要聽說案子由張勇審理,就知道案件事實一定會審理清楚,判決結果一定會公正。”張勇的書記員說,可許多人並不知道,他們眼中的這位滿懷愛心的法官曾經罹患乳腺癌,接受過近半年的化療。
“曾經面臨失去的痛苦,因而倍加珍視今天所能幫助別人擁有的一切。”所行如所言。2009年,張勇剛剛度過醫學上所謂癌症病人的5年生存期。就在那年,張勇憋足了干勁,平均每月開二三十個庭,最多的一個月開過64個庭,不僅榮立個人三等功,還被評為北京市先進法官、北京市三八紅旗手。近幾年,她年均結案300多件,且沒有一起差錯案件,沒有一起超審限案件,沒有一起涉訴信訪案件,連年被評為豐台法院辦案能手。
“刑事案件涉及到當事人的家庭命運和血肉親情,我要讓手中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問心無愧。”張勇說,這是她的職業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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