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反腐倡廉>>專題>>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

吉林和龍嚴禁借節日慶祝名義搞聚餐

2013年02月22日14:45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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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和龍市委組織部出台規定,提倡節約、反對浪費。規定指出,大力精簡各種茶話會、聯歡會和團拜會,嚴禁借拜年、聯歡、節日慶祝等名義搞聚餐,節省下來的資金,用於開展部內文體活動、購買學習資料。不得超標准安排用餐,對未經審批而擅自進行公務接待或超范圍、超標准的公務接待,接待費用由接待人員自理,並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到基層調研和走訪慰問,提前通知基層不允許准備用餐﹔如確因時間、天氣等原因無法返回時,以每人每餐20元的標准自行解決,並不允許飲酒。(通訊員 宋來金)

(責編:楊麗娜(實習)、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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