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市委、市政府出台規定為規范性文件“瘦身”。
規范性文件俗稱紅頭文件。“紅頭文件”過濫,過度依賴以文件落實文件,有些文件甚至成為部門獲取不合理利益的依據,這些現象飽受社會詬病。
揚州市委規定,今后以市委名義發文一般不超過8頁紙,每年不超過50個﹔以市委辦公室名義發文一般不超過5頁紙,每年不超過60個。而由部門發文或部門聯合發文能解決的,市委、市政府包括兩辦則不予轉發或印發。市委、市政府領導一般性工作會議講話材料原則上不印發。市政府辦也公布了今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計劃,其中對規范性文件的項目、數量及出台時間和制定方式都作了指令性劃分,以減少文件數量、提高文件質量。
“規范性文件相當於‘小立法’,是對某一領域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准立法行為,是涉及民生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性文件。此次計劃的制定有利於提高文件制定的質量和透明度,避免文件多而不實,提高政府工作質量。”揚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處長白世清表示,相對於去年出台的18份“紅頭文件”,今年揚州市政府對規范性文件的項目、數量及出台時間和制定方式都作了具體劃分,這將有利於減少文件數量、提高文件質量。
據了解,今年揚州市政府計劃內的文件分為8個制定項目和22個調研項目,凡列入制定項目的文件,即為當年必須完成的文件制定項目,由市政府在2013年度頒布出台﹔凡列入調研項目的,相關責任部門要做好充分調研工作,條件成熟的可在2013年度出台,未能出台的,將優先列入下一年度計劃﹔未列入計劃的規范性文件在2013年不予頒布。
據悉,規范性文件形成草案后,將向社會公布並征求意見,對涉及專業領域的問題更要廣泛聽取專家意見,經修改后最終提請市政府審議發布,以提高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質量。(黃歡 記者李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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