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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烏什:節前發出“廉政令”

2013年02月04日13:52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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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底,烏什縣委要求各鄉(鎮)、縣直及駐縣單位、各級領導干部要廉潔過好春節。

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十項規定”及其細則和阿克蘇地區關於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十項規定”下發后,烏什縣各級黨政領導率先學習,貫徹落實。

春節即將來臨,烏什縣委提出:各級黨員干部要帶頭過一個清正廉潔、移風易俗的春節,各單位要厲行節簡節約的傳統,反對鋪張浪費,單位之間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車公款外出探親訪友﹔不准借拜年之機收受禮金、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和禮品﹔不得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領導贈送禮品或禮金。

同時,明確要求紀檢部門要加強對年終突擊花錢,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以及用公款購買、發放各種代幣購物券(卡)行為的監管。

新春期間的茶話會和聯歡會由縣“四套班子”領導個人出資宴請,不再進行上門拜訪。同時,要求公安、安監部門在節日期間嚴格執法檢查的同時,縣糾風辦、效能辦要加強對執法單位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的監督檢查,嚴格問責執收執罰單位發生吃拿卡等行為。

若因領導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導致節日期間發生嚴重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或個人將堅決追責。通訊員容新海、李通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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