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反腐倡廉>>專題>>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

(讀者聚焦·關注轉會風③)

“再”字宜少不宜多

2013年01月22日08: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再研究研究”、“先放一放再說”、“過一段時間再說”、“再議”、“再考慮考慮”……開會時,“再”字成了推卸、折中、擱置問題的代名詞。研究事情,碰見“再”基本沒下文﹔研究問題,說上“再”就等於沒戲﹔解決問題,“再”議就等於問題繼續存在。

  大家坐在一起開會議事,不能有太多的“再”。正是這個“再”字,讓一些問題一再擱置,矛盾越積越多。開會的次數一再增多,問題都沒有“再次”解決,還得等著“再”次開會。

  一個會上“再”字說了多少,就有多少個問題遺留了下來,留下了再次開會的必要。正是這種“必要性”讓會議成了“會海”。一個文件中的“再”字有多少,就有多少個問題需要再次行文來說明,於是形成“文山”。會開得“實”,是謂“精”﹔會開得有效果,是謂“干”。會議需要“精干”,不能僅停留在“短”這個形式上,更要落實到解決問題的效果上。

  (山西臨汾鐵路運輸法院 張奇平)

(責編:李源(實習)、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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