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6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河北改進作風出台硬措施
領導出席會議活動報道
不得向新聞單位提要求
人民網石家庄1月15日電 (記者王方杰、李增輝)在日前召開的河北省委常委會上,《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辦法》獲討論通過。對省委常委、副省長出席會議活動是否報道,河北要求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還特別要求領導不直接向新聞單位就報道字數、時長、版面、畫面等提出要求。
就改進調查研究方面,河北提出了具體要求:省領導每年都要到基層搞調研,多搞蹲點調研、解剖典型,多搞隨機調研、明察暗訪,多與基層干部群眾直接交流,多聽問題反映和意見建議﹔到基層調研時間不少於30天,並形成1—2項調研成果﹔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到基層考察調研,堅持輕車簡從,不搞層層多人陪同。省委書記、省長到基層考察調研,陪同的省直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4人、設區市負責同志不超過2人,隨行省直媒體記者不超過4人,市縣不安排記者。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長陪同人員都要減少。
河北強力精簡會議活動,要求各部門召開本系統全省性會議,每年不得超過1次。除黨代會、人代會、政協全體會議外,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會議不超過2天,各類專題會議不超過半天,電視電話會議不超過90分鐘,各部門召開的全省性會議不超過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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