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下發新年1號文件
昨日,省紀委辦公廳以“川紀發〔2013〕1號”文件形式,向全省各市(州)紀委、監察局,省直各部門紀檢組(紀委、紀工委)、監察室(處),下發了《中共四川省紀委 四川省監察廳 關於認真貫徹“八項規定”進一步改進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作風的實施意見》。有關人士將其理解為:省紀委的新年一號文件。
“新年一號文件”,主要是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各項要求,進一步改進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作風。“新年一號文件”具體內容共21條,“省紀委今天下發的這個21條,首先要求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同時,還要按照中央紀委、監察部和省委的相關要求,強化監督檢查,維護紀律權威。”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說。
“紀規”明確要求:基層調研要輕車簡從,減少層層陪同,不張貼懸挂標語橫幅,不到邊界迎送。
而精簡會議活動,也是“紀規”之一。“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可以合並的堅決合並,能以文電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開會議。未經批准,不得召開全系統會議。一律不承辦、不參加‘輪流做東’、聯誼性的會議活動。”“除統一安排外,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干部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頒獎、揭幕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論壇等﹔不參加商業性活動,不發賀電賀信、不題詞、題字﹔原則上不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
而對必須開的會議,也規定了辦會的原則:高效儉朴。“嚴禁在風景名勝區開會。”“工作會議一律不擺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合影,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
“厲行勤儉節約”是“紀規”的內容。“認真執行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規定。嚴格規范外出考察活動,嚴禁用公款旅游。嚴控公務接待費用,嚴禁提高住宿、用餐標准。各類會議活動中一律不安排宴請,不飲酒,不發放紀念品。嚴禁利用公款相互吃請、互贈禮物。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規定。” (記者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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