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海棠灣管委會原主任、鎮長(正處級)李驥因受賄索賄1440萬元被判死刑緩期執行,曝出海棠灣征地拆遷補償系列腐敗窩案。海南三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老板蔣為軍承蒙李驥“關照”,在不具備相關資質的情況下,承建千萬元工程,被李驥索賄260萬元。今天記者獲悉,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行賄罪判處蔣為軍有期徒刑3年。
2008年2月,三亞市准備在亞龍灣出口路進行環境整治和綠化。李驥極力推薦其朋友蔣為軍承建該工程,蔣明知其公司不具備相應資質仍同意承建。田獨鎮政府經李驥提議,決定將糖豐村段綠化美化工程交蔣某承建,招投標工作過后補辦。三亞市紀委調查海棠灣案件時,於2011年8月對蔣為軍進行談話。其間,蔣為軍主動交代了其曾向田獨鎮原鎮長李驥行賄260萬元的事實。(記者吳曉鋒 邢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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