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1月,我省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1501件2069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189件1656人﹔瀆職侵權犯罪312件413人,查辦縣處級以上干部89人,1名部級干部和3名廳級干部落馬。這是記者從1月8日召開的全省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通報會上獲悉的。
去年前11個月,我省檢察機關重點立案查辦土地出讓、規劃審批、招投標等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621件857人﹔立案查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政府採購、醫藥購銷等商業賄賂犯罪738人﹔立案查處行賄犯罪166人。為解決百姓身邊的腐敗問題,全省檢察機關集中開展查辦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專項活動,立案查辦征地拆遷、家電下鄉、生豬養殖、農機購置補貼等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979人﹔主動介入“毒膠囊”事件及重大事故的調查,查處事故背后瀆職侵權犯罪46件70人,其中包括去年8月攀枝花肖家灣煤礦爆炸案事故責任人15人。
為著力發揮職務犯罪預防職能,我省檢察機關重點對天府新區、成都“北改”工程、成綿樂高鐵等全省重點建設工程項目開展跟蹤預防,並針對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環境污染等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重點領域,開展預防調查636次,發出預防檢察建議1019件。(記者 任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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