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改進工作作風,鶴崗市委日前提出“五個改進”並深化“五個整治”活動,要求全市領導干部以此引領和帶動黨風、政風和民風的轉變。
鶴崗市將從改進領導干部調查研究開始,嚴格控制陪員和車輛,嚴守交通規則,杜絕層層陪同﹔改進公務接待,對上接待不能超出規格,市級領導下基層一律不得提高標准﹔改進干群關系,結合全市即將開展的為民務實清廉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與人民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推進干部下基層常態化﹔改進會風文風,下狠茬子搬文山、填會海,壓縮會議數量、規模和時間,提倡開短會、說短話,搞節儉辦會﹔改進宣傳報道,按照新聞規律辦事,壓縮會議和活動報道的數量和字數、時長。
整治領導干部出市管理,2013年起,市委市政府不批准無實質性內容的出訪,不批准一般性考察和照顧性出訪,不批准通過中介機構聯系或出具出訪邀請函﹔整治領導活動,未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各單位部門不得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整治不良習氣,繼續開展對“庸懶散軟奢”的五治行動﹔整治奢侈浪費,嚴禁購買進口小汽車,嚴禁超編、超標購置公務用車,在制度上嚴格執行公款消費的各項管理規定﹔整治貪腐不公,嚴懲腐敗分子,擴大黨務公開,推行“陽光政務”﹔整治發展環境,簡化工作程序,強化紀律約束。(記者邵晶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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