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紀委監察廳聯合組織部、編辦、財政廳、人社廳、民政廳等部門印發《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規范化建設的意見》,以整合資源、創新機制、強化職能、規范管理為重點,推進農村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設置、工作職責、制度體系、業務規程、干部管理、配套保障等工作的規范化建設。
《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按照“毗鄰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則,採取“分片派駐、相對集中、定期輪換”的方式,由3至6個鄉鎮的專職紀檢監察干部組成一個農村紀檢監察工作室。工作室駐在基層一線,可代表市縣紀委主動查辦有關案件,提前化解矛盾沖突。
《意見》要求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推行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准入制和建立健全考評激勵機制,新進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須經市縣紀委備案審查,市縣紀委監察局加強對鄉鎮紀委監察室的屆中、屆末考核,對鄉鎮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實行年度單列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記者 姚嘉 通訊員 曾凡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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