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鄂州市紀委對元旦期間違規使用公車的7家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到市紀委說明情況,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每年元旦春節期間,是防治公車私用私駕、公款吃請等“節日病”的關鍵節點。鄂州紀檢監察機關及早謀劃,提前給黨員干部打廉政“預防針”。在當地媒體滾動播發節日廉潔自律文件﹔印制廉政台歷和廉政賀卡,分發給副縣級以上黨員干部和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利用移動平台向各級領導干部發送廉政短信予以溫馨提醒﹔下發專門通知,出台嚴禁黨員領導干部收送現金、有價証券和支付憑証,嚴禁黨員干部違反規定參與各種形式賭博活動等五條禁令。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是防治“節日病”的第一責任人。對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節日病”問題突出的有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為把規定落到實處,鄂州市、區、開發區紀委派出巡視組,分別對各級各單位開展監督檢查,並及時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便於干部群眾監督。(記者楊念明、通訊員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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