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自2011年建成以來,全區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採購、藥品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和礦業權出讓等活動已全部納入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和監督管理。截至去年11月底,全區完成公共資源交易項目7733個,交易項目總金額583.9億元。
近日,自治區紀委會同自治區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通知》,採取六項措施,進一步規范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清理完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
清理廢止與國家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活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相抵觸、不配套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交易規則、評標辦法等規定。重點清理交易規則和評標辦法中設置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及隨意提高和降低資質標准的規定。各市、縣(區)原則上不再制定新的規定。自治區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等有關部門新制定的相關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交易規則及評標辦法等,須經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審查后統一發布實施。
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運行管理
各縣(市、區)原有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機構已於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撤銷,相關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進入所在市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進行集中交易。自治區和銀川、中衛、石嘴山、固原、吳忠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簡化程序,整合人力資源和評標專家庫,加快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完善網絡遠程系統,實現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和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信息網絡的互聯互通。
強化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管
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以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為主體,各有關行政監管部門以履行審批、監管等法定職責為工作重點,嚴把公共資源交易方式關和准入審核關。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公告、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促進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公開、公平、公正開展。
拓寬公共資源交易范圍
編制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凡在目錄范圍內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特別是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都將統一進場、集中交易。政府採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及醫療器械採購等都要納入市場交易范圍,並逐步將特許經營項目等也納入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進行交易。鐵路、水利、公路和水運等專業工程以及中央垂直管理部門、中央駐寧單位、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應當以招標、拍賣等競爭性方式進行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都要進入自治區及各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
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各級行政監督部門建立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違法違紀活動投訴處理機制,對反映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認真調查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行政監管部門監管不力、瀆職侵權,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的行為,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營造良好的環境,確保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規范、高效運行。
加強自身建設
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部門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執行監督和問責機制,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標准化、公開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馬學光 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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