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召開的省委常委會議討論通過了《中共黑龍江省委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
會議強調,為認真貫徹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的精神和中央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作風建設,以優良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政風、民風,促進全省各項事業更好更快更大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規定》要求,要密切聯系群眾,落實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制度,著力抓好民生工作﹔要改進調查研究,注重調研實效,在切實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健全調研制度,堅持輕車簡從,改進警衛工作﹔要精簡會議活動,控制數量規模,提高會議活動實效,嚴格審批程序﹔要精簡文件簡報,減少文件簡報數量和篇幅,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和時效﹔要規范出國(境)管理,合理安排出訪,嚴格控制出訪規模及時限﹔要簡化接待工作,簡化調研和政務接待,不搞禮儀性迎來送往,不懸挂或張貼標語橫幅,不安排宴請﹔要改進新聞報道,簡化會議活動新聞報道,精簡全省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規范考察調研活動和重大專項工作新聞報道,加強新聞報道統籌﹔要厲行勤儉節約,牢記“兩個務必”,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要加強讀書學習,加強理論武裝,大力弘揚優良學風。
會議強調,要深刻認識改進作風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各地各部門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中共中央有關通知精神和要求,認真執行本《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涵蓋各級領導干部的具體貫徹落實辦法,切實抓好落實、抓出成效。各地各部門對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定期督促檢查,並向省委匯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監督執行情況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和常態化工作來抓。審計部門每年對各地區各部門會議活動等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查。(特約記者焦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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