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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章出台要過“廉潔性評估”關

山東省探索從制度層面鏟除滋生腐敗土壤

一年來廢止規范性文件248件
2012年12月26日09:54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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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作為我省從制度層面鏟除滋生腐敗土壤的新探索,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將成為我省政府規章和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經程序。

“用廉潔性的眼光重新審視我們已經出台的政府規章和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從源頭上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據省紀委政策法規室主任王興建介紹,制度廉潔性評估,是我省從去年5月率先在淄博、東營兩市開展的一項新探索,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利益沖突性、科學性等方面,從“會不會發生權力尋租、導致腐敗,保証廉潔”的角度,提出39項廉潔性評估具體標准,對已經出台和即將出台的政府規章和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逐件逐條梳理審查,評估制度是否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擴張權力﹔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適當﹔辦事流程設計是否科學、透明、高效、便民﹔責任追究機制是否健全等。從而將其中不合法、不廉潔、不規范的條文及時剔除,有效壓縮制度腐敗存在的空間和發生的幾率。今年4月,試點范圍擴大到濰坊、日照、聊城3市和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2個省直部門。

據省紀委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介紹,制度廉潔性評估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學,隻能先在局部試點,他們把配套制度中有關審批權限、工作程序、權力義務、法律責任等作為評估重點。明確評估責任,起草部門圍繞防止利益沖突、合理配置權力、有效監督制約等方面進行自我審查﹔推進民主性評估,針對社會關注程度較高的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的制度文件,重點關注是否經過前期調研、廣泛討論、集中研究等必備的程序環節,涉及群眾利益以及社會關注較高的重大事項,是否經過科學論証和公開聽取意見,是否真正體現群眾的意願和利益要求等,確保每項制度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發揮專業力量作用,引入第三方評估。試點單位從司法機關、政府部門、法律服務機構和高校中遴選專業人員組建制度廉潔性評估專家庫,對專業性較強的制度規定進行評審或提供咨詢,增強評估權威性。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眾中遴選人員組成群眾代表庫,參與評估聽証,擴大評估工作參與面。

截至11月,試點單位共評估規范性文件3514件。其中,擬修訂157件,廢止248件,約佔總數的11.5%,成效明顯。(記者 王凱 通訊員 孫鬆山)

(責編:程宏毅、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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