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茂名市原市長助理雷挺被控行賄、受賄和濫用職權三宗罪在廣州受審。雷挺有研究生文憑,歷任茂名市建設局局長、規劃局局長、茂名市市長助理(副廳級)。昨日庭審時,其對檢方指控全盤否認,逐一反駁。
此外,記者從該案庭審中獲悉原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案已經宣判的消息,但詳情未知。檢方指控雷挺犯行賄罪,受賄對象為時任茂名市長的羅蔭國。
雷挺在庭上敘述,2005年,其還在擔任茂名市建設局局長時,單位集資興建職工宿舍,購房資格隻限於建設局職工和部分市領導之間。檢方認為,雷挺為了謀求羅蔭國的關照,將一套房送給了羅蔭國,支付了全部房款,屬於行賄。
雷挺涉嫌的受賄指控共十宗,時間跨度從2003年至2011年。共涉嫌受賄人民幣141.2萬元、港幣130萬元、美元7萬元、歐元3萬元。雷挺對此全部予以否認。
檢方還指控,雷挺在任茂名市規劃局局長期間,在審批“財富名門”、“碧水清”、“嘉富名苑”、“鴻景南苑”等多個房產項目中,超越職權,擅自批准上述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方案,導致這些項目的容積率均被批准提高,而並未按規定要求這些企業補交土地差價款,導致國家利益受損合計逾1.192億元。(記者/洪奕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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