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賄530萬元,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油田股份公司原副總經理李興5日被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訴至法院開庭審理。
現年63歲的李興曾是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油田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曾經獲得過9項榮譽,受過3次工傷,2007年9月任延長石油集團公司副總工程師,因涉嫌受賄罪,2012年7月被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實施刑事拘留,7月30日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逮捕。
公訴機關稱,延長油田2006年初決定在西安解決公司職工住宿問題,成立以李興為組長的征地建房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征地建房工作。李興得知陝西萬嘉企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萬嘉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陝西鴻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在文景南路有160余畝土地,由於資金困難該企業無力開發,遂找到該集團董事長張雲飛協商欲購買該塊土地。
當時國家政策不允許企業自行征地建設住宅,雙方協商,以轉讓公司股權形式實現土地轉讓。張雲飛向李興承諾:如能順利將股權轉讓給油田公司,並代征代建油田公司在西安住宅樓工程項目,願支付李興500萬元好處費,李興表示同意。於是,鴻源公司以每畝118萬元價格將土地整體轉讓給油田公司,李興受油田公司委托與鴻源公司簽訂有關股權轉讓協議,同時李興代表油田公司又與張雲飛簽訂補充協議,由萬家企業集團下屬的西安結信房地產公司代征代建油田公司住宅小區項目。
為感謝李興,在2006年10月,張雲飛將事先准備好的存有200萬元的銀行卡及密碼交給李興,11月李興又收受300萬元。
此前,當時主管基建工程的李興曾先后收受其他人賄賂共計30萬元。談及原因,李興認為自己當了20多年的正處級干部想再升職無望,是在朋友勸說下開始受賄的。希望在自己主動交代案情的情況下,能被法院從輕處罰。(新華網西安11月6日電記者馮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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